Ⅰ 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是怎样的
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相应的,分为国家法律、国务院条例和部门规章。截至2014年4月,共有法律1部,行政法规7项,部门规章27项,导则89项,共计124项法规。
国家法律
国家法律是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以国家主席令发布的,具有最高国家法律效力。对于核能开发和核技术应用及核与辐射安全问题的最高法律是《原子能法》和《核安全法》,目前正在制定中。2013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将 《核安全法》列为二类立法项目,已形成了《核安全法(草案)》并报人大环资委。当前有关核安全、电离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唯一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由国家主席在2003年6月以第六号主席令的形式颁布的。
国务院条例
国务院条例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是法律法规体系的第二层次,是由国务院批准,以国务院令发布的。现有的条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是法律法规的第三层次,由国务院的各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和发布,具体到核与辐射安全相关的部门规章,就是由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和发布了。实施细则是根据核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具体的办法规章,核安全规定是规定核安全目标和基本安全要求的规章。
此外,还有一些与部门规章对应的支持性法规文件,例如在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核安全导则和核安全法规技术文件等。核安全导则是说明或补充核安全规定以及推荐有关方法和程序的文件,核安全法规技术文件是核电厂技术领域中的参考性文件,如《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安全规定》、《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等。
Ⅱ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取证考试试题在哪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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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测目视二级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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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三级升二级怎么做
总的来讲,业绩方面要符合要求,而且不超资质标准,人员方面也得按最多的标准执行,还有就是技术负责人方面,因为资质太多,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还有就是必备的设备发票等。笔者多年的经年来看,主要难在业绩,很多企业,想升级,主要是业绩不达标,导致企业的升级出来重重困难。
建筑企业三级如何升为二级,需要哪些业绩或资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九)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二)、(四)、(五)、(六)、(八)、(十)项所列资料;
(二)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Ⅵ 如何办理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
1.按照HAF601附件的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注意文件要规范正式。
2.到环境保护部北门的受理大厅去提交申请材料,注意只有周二哦,另外受理大厅值班人员会提出一些问题,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明显不满足许可条件,就会被直接退回。
3.材料被接收后要经过形式审查,通过、或未通过、或有任何问题将会通知你。
4.如果申请被受理,将通过正式文件通知你,同时指定主审单位。
5.主审单位对你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一般会有审查问题文件往复、审查对话和现场检查等一系列的审查过程,如果审查发现任何不符合条件,以及虚假信息都将被退回,如果申请单位无法答复问题或不能答复问题,就很有可能被暂停审查。
6.主审单位审查完成后会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正式的审查报告,核安全局不定期组织核安全专家委员会对审查报告进行审评。
7.国家核安全局将不定期组织司务会对审查报告和专家审评意见进行讨论。
8.讨论结果会在环保部网上公布10天以上
9.最后核安全局正式发红头文件公布是否颁发证书。
官方工作日是50天左右,指的是不计算审查、审评时间的政府累积工作时间。
一般如果不做模拟件需要6个月左右,如果需要模拟件就再加上模拟件制造试验的时间。
从已知的审查情况,可以说大部分时间都是申请单位因为自己的原因无法及时提交所需资料,或者资料不符合审查要求,导致审查工作经常被迫暂停。另外可能因为审查人员的人数、能力和精力,也会影响审查的效果,如果审查人员不认真审查,审查报告将被专家委员会质疑,将影响通过效率。
所以要申请许可证,一定不能急于求成,否则不当影响进度,而且有可能给核安全局不良印象。
Ⅶ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考核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其资格考核工作:
(一)考核中心条件变化,不满足规定要求的;
(二)不依据本规定进行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试的;
(三)拒绝或者妨碍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四)工作管理混乱,考试工作质量低劣的;
(五)严重违规,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三条从事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考核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由考核中心停止其资格考核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泄露考试内容的;
(二)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结果失实的;
(四)有其他严重影响资格考试公正性行为的。
第三十四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单位或者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超出考试合格项目范围从事焊接活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并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聘用单位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伪造、变造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严重焊接质量问题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吊销其资格证书。
Ⅷ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是哪个层次法规
我过的法律体系是这样的:
人大通过的是“法”,在核安全领域,我国的依据的法版是《放射权性污染防治法》,正在起草《原子能法》和《核安全法》等。当然,法里面也分层次,比如大纲类的法和分支。
国务院颁布的是“条例”,条例是法的下层,根据法制定的,你所说的就是这个层次。
条例下层的是部门规章,比如核安全领域《核安全许可证制度》等等是核安全局颁布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解释性文件。
Ⅸ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单位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应的申请文件;
2.国家核回安全局进行形式审查。答不合格的,通知申请单位补充或修正申请材料;形审合格后,国家核安全局受理、立项,并正式通知申请单位技术审查的主审单位和审查计划;
3.主审单位负责技术审查,提出审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申请单位对审查问题及时作出回答、解释或对资料作相应补充或修改。在对申请文件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得到落实和基本解决后,技术审查单位提出资格审查报告,交国家核安全局;
4.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文件及汇报材料、主审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报告以及国家核安全局提请审议的其他文件进行审议,形成咨询意见;
5.国家核安全局根据主审单位审查意见和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咨询意见,作出审批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