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东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上述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明确:1.企业自2008年1月l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2.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3.当年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4.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5.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6.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在报国务院批准后对《目录》进行更新。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第二条规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文)明确: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的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Ⅱ 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包含环卫设备吗我的执照经营范围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开票可以开
如果你所说的装载机没有特别说明的话,营业执照上的可经营项目是专用机械设备的话是可以的。
Ⅲ 环保设备有哪些
环保设备有:
1、固废处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的设备,通常是指物理、化学、版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权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2、环境监测设备:为了特定目的,按照预先设计的时间和空间,用可以比较的环境信息和资料收集的方法,对一种或多种环境要素或指标进行间断或连续地观察、测定、分析其变化及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3、空气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又称“空气清洁设备”、空气清新机)是指能够滤除或杀灭空气污染物、有效提高空气清洁度的产品,目前以清除室内空气污染的家用和商用空气净化设备为主。
4、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是一种能有效处理城区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的工业设备,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环保仪器:从广义上理解,凡一切与环保有关,可以看成一个模块,可以工厂化生产,可以运行可更换的独立仪器均可称为环保仪器。
Ⅳ 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一、购置的设备当然可以税前扣除。
二、购置符合规定的专用设备可享受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及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相关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规定《目录》的专用设备,该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要注意的是,享受税收优惠的设备必须是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数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所得税税款。根据财税[2008]48号文件,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如果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Ⅳ 环保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吗
《中华人复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制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Ⅵ 环保行业通用设备有哪些
环保设备分类复
公共环卫设施 过滤除制尘设备 污水处理设备 空气净化设备固废处理设备 噪音防治设备 环境监测设备 消毒防腐设备 节能降耗设备 环卫清洁设备 环保材料及药剂 环保仪器仪表 等。
专用设备:各类污水泵、污泥泵、存水泵、计量泵、螺旋泵、空气压缩机、罗茨鼓风机、离心鼓风机、表面曝气机、自动取水样机、格栅清污机、刮砂机、刮泥机、刮泥吸泥机、污泥浓缩刮泥机、消化池污泥搅拌设备、沼气锅炉、热交换器、药液搅拌机和污泥脱水机等。
电器设备:交直流电动机、变速电机、启动开关设备、照明设备、避雷设备、变配电设备(包括电缆、室内线路架空线、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少量油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力电容器、断电器、保护器、自动装置和接地装置等)。
通用设备:电动葫芦、离心机、恒温箱、烘箱、冰箱、各种手动及电动闸阀、蝶阀、闸门启闭机和止回阀、绿化药水喷洒车、手推及电动割草机、卷扬机、车床、刨床、铣床、桥式起重机、运输车辆等。
仪器仪表设备:各种天平、化验室常用分析仪器、电磁流量计、液位计、空气流量计和溶解氧测定仪等。
Ⅶ 环保设备包括什么
环保设备包括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资源综合利用设备以及相关监测仪器等。在我国的环保设备行业中污水处理设备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
环保设备还应包括输送含污染物流体物质的动力设备,如水泵、风机、输送机等;同时还包括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监测控制仪表仪器,如检测仪器、压力表、流量监测装置等。环境治理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了,我们应该更注重环保。
环保设备应该包括成套设备:如空气净化机,污水处理设备,臭氧发生器,工业制氧机等。可以在工业或者家庭都能对环境进行治理的设备。
(7)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扩展阅读
环保设备分类:
过滤除尘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固废处理设备、噪音防治设备、环境监测设备、消毒防腐设备、节能降耗设备、环卫清洁设备、环保材料及药剂、环保仪器仪表储罐焊接技术。
根据我国石油及化工企业的发展需求,今后储罐的发展方向是大容积、国产化、自动焊(包括与国产钢材、进口钢材焊丝匹配以及焊接设备)。
在储罐施工方面,尽管我们根据日本及有关国家的规范,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博源创了各种大型储罐的施工方法,近几年我国的储罐施工队伍也不断发展,但总的来看,目前我国的储罐建设,不论是储罐的容积、数量还是国产化水平,均处于起步的初级阶段。
Ⅷ 福建聚宝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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