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有哪些
拆迁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 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 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如果某评估公司要参与此次房屋拆迁,需要谈一下收费的问题,评估收费国家有指导性标准,同时参考市场情况商讨。委托双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第三个程序是外业入户评估。 外业阶段,评估机构需要到现场逐户进行评估。 第四个程序是内业结算。 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第五个步骤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第六个步骤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第七个是动迁解释。 第八个是把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这个里面比较难的,一个是入户评估,一个是动迁解释。这两个工作比较难。因为入户,首先老百姓对拆迁这个事是否认可。另外是动迁解释。实际上评估公司并不是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样,简单地出几份报告就可以了。评估公司在这个拆迁工作中,要等到拆迁户全搬迁走了,工作才算完成。因为动迁现场中,有的是涉及到报告有一些问题,有一些是拆迁双方需要调整补偿价格,通过报告来体现这种调整,这其中比较复杂。再比如说,有一些违章建筑算不算的问题,如果不算的话,补偿价格比较低,老百姓不走。如果算的话,可能老百姓就能够接受这个价格。但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违章建筑不应补偿。
❷ 房子拆迁评估怎么评估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❸ 怎样搞好房屋拆迁评估
企业拆迁评估的时候,每一块的评估价值如何确定?——吴少博律师
(一)土地的补偿
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是集体所有制和国有土地,集体是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土地分商业、工业、住宅,工矿仓储、教育娱乐等。在实际评估的时候可能会有区别。集体土地现在还不能上市交易,只是在北京十八个县市区试点。市场价值如何体现呢?我们就要参考市场评估规范当中的类似原则了。集体建设用地类似于国有工业用地,因为集体建设用地也是建设了厂房,跟国有工业用地是一个道理,这也符合“类似原则”中的同用途、同种类、同区域。
如果标有了国有土地住宅用途,即便写着“住宅用途”但是却用于实际经营。这个时候要区分是符合厂房的实际经营还是商业的实际经营,因为这两项补偿差距非常大,商业的补偿比工厂补偿最高可高出7-10倍。现在在实际补偿中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价值排序是:商业>住宅>工业,如果是住宅却用于工业,实际据应该按照住宅的方式来补偿,如果住宅用于商业,应该按照商业的方式来补偿。
(二)厂房的补偿
以前的评估规范中划定一个标准,要根据种类、结构、材质以及形态进行不同方式的评估。厂房有砖木的、砖混的、木质的、钢构的等,价值怎么衡量呢?就是现在的建安成本(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的简称),在实践中有很多厂房的高度、宽度和结构都不一样,我见过最宽的厂房达到十五米以上,高度在六米五以上,这样的厂房就是一层抵两层。根据厂房用途结构不一致补偿也有区别,比如讲冷库不是按照平方算的,是按照立方算的,因为冷库四周都进行了设备添置。
(三)厂房跟土地有空余的怎么补偿?
如果你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空余的土地也要进行土地市场价值补偿。
在此要纠正一个问题,各个地方以前公布的区位补偿价,市场价值永远是循环变动的,除非区位补偿价每年都调整,如果不调整无法反映市场价值。
(四)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的问题往往不纳入房地产评估规范,而是单独的制定政策。以前是根据纳税额进行推算,现在在实践中用的不多了,大部分是按每平方米直接补偿多少钱。我觉得在进行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的时候要进行区别对待,要根据企业的具体状况。这应该是作为企业而言最主要的补偿项目,其他的就是装修附属物、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等等,这些都是据实评估。
❹ 怎么写拆迁评估报告
关于南宁市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工程项目城市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报告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宁市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项目是南宁市重点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贵委提出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我办派出人员对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项目涉及拆迁范围内的单位进行了调查走访,针对拆迁范围内的单位提出的问题,我办对项目将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初步调查,南宁市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项目涉及房屋拆迁面积23216.02㎡,其中住宅0㎡,非住宅:23216.02 ㎡;构筑物面积:13900 ㎡。涉及拆迁单位6个。
二、项目业主取得相关手续
1、南宁市发改委《关于南宁市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发改投资【2007】12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101200900280号)
3、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知》
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南国土资拨【 2010 】106号)
5、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工程项目的资金证明。
项目业主同时制定了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三、 被拆迁单位反映的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情况
据调查,南宁市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工程沿途的被拆迁单位绝大多数对建设南宁市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工程项目非常支持,希望市政府早日开工建设。但是,涉及拆迁的单位也提出了以下问题:
1、要求货币补偿要合适、合情、合理。
2、要求置换土地。
3、希望对沿街经营商铺能实事求是地进行补偿。
针对被拆迁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分析在实施南宁市安吉大道与北湖路连接道路项目的房屋拆迁时,可能出现的情况有:
1、超越政策规定提出补偿安置要求;
2、个别被拆迁单位缺乏大局观不太愿意搬迁。
四、采取的措施
1、做好房屋拆迁的评估工作,要求选出来的评估机构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按市场价进行评估。
2、做好过细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使补偿安置政策深入人心,让被拆迁群众明白政策,配合拆迁。
3、积极协调解决被拆迁单位反映的合理问题,真正做到和谐拆迁。
4、如被拆迁单位提出过高要求,将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裁决申请,依法拆迁,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维稳工作。
5、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综上所述,该项目实施拆迁不会引发群众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大事项,存在社会稳定风险较小。
西乡塘区委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不知道是不是楼主所说的问题?!仅供参考,如合适,请采纳。
❺ 新出台的拆迁评估是如何进行评估的
您好,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❻ 政府拆迁, 设备赔偿和搬迁的区别有哪些。如果赔偿,政府要做那些。
近年来因为拆迁纠纷闹上法庭的案件不在少数,而在这些案件中最常见的是拆迁补偿纠纷,比如企业、公司等相对特殊的拆迁群体。只有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核算补偿金,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拆迁纠纷的发生。那么,企业拆迁怎么赔呢?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笔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维权的重中之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三、拆迁补偿费用
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拆迁奖励费用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企业的业主可以根据上述的赔偿标准来核算自己所能获得的拆迁补偿。如果发生拆迁补偿方面的纠纷,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与拆迁办进行协商,难以达成一致的可以选择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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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我有一公司,现政府要拆迁,场地上既有住房,又有厂房,还有好多机器设备,我如何对自己的公司资产评估
会有专业的评估公司为你做评估的。
我这里提示一下,
住房按造价重新建造内扣除折旧就是房屋现值容,应该是完全赔偿。
厂房也一样,不同结构造价不同,要看你的房屋质量和其他条件。
折旧包括现场勘查折旧和分部打分折旧(也就是理论成新和技术成新等部分)
机器设备,能搬走的补偿损失费,安装调试费,搬迁费,拆除费等等,不能搬走的,按照机器设备现值补偿。这其中可能还包括其他费用,看拆迁规定。
你既然有住房厂房,应该也有存货吧?存货给搬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