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如何抵扣
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如何抵扣,区分不同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如下:
1、一专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前属购入的固定资产设备类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处理,只能与设备价款一并记入固定资产,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设备类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处理,根据购买设备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设备类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只能直接记入固定资产原值,会计分录同上。
② 关于企业新购入机器设备增值税抵扣的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来务总局关于全国自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③ 已经抵扣进项税二手机器设备出售时可以开发票吗
已经抵扣进项税的二手机器设备,出售时可以 开发 票,并且是必须开发 票。
发 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 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④ 购买一台设备用于更换旧设备是否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因此,购买一台设备用于更换旧设备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⑤ 买二手设备,可以抵增值税进项吗抵多少
如果销售方该设备是09年元月1日后购进的且对方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凭对方给你们内开具的17%增值税发票抵扣容17%的进项税额。如果该设备对方是09年元月1日前购进的,那么,对方只能给你们开具4%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税项抵扣的。
⑥ 企业购入设备进项税额怎么抵扣
企业购入设备进项税额怎么抵扣
如果是工业企业购入设备可以正常抵扣
在购买当月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就可以
⑦ 为什么外购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外购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通过提折旧的方式,其价值实际是转入生产产品的成本的。当专生产的产品销售时产属生销项税额,可以看作其中含着一部分的外购设备的销项税额。既然外购设备能产生销项税额,那么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这是国务院决定的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一项重要的改革项目。
⑧ 购进机器设备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吗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如果你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8)购进的二手机器设备进项税抵扣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⑨ 转让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的旧设备如何计算应交增值税
按17%申报纳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回题的通知 财税〔2008〕答170号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⑩ 工厂处理二手机器设备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多少的抵扣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专策规定属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