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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的机器设备没有了

发布时间:2021-09-04 17:19:20

A. 转移法院查封的机器,有什么后果

1、“转移法院查封的机器,有什么后果”: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版可能会给予罚款或权拘留的处罚;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2、“我把它搬到了我厂”:还是小心为好,如果确实在被查封期间需要使用、你朋友又是该查封财产的保管人,可以由你朋友向法院申请法院,如果使用不影响财产价值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可以允许使用的。

B. 法院查封的货物不见了,应找那里

是否能拿回你的货物,这要看案情的具体情况了。
一、法院的查封,应当属于法律上的财产保全,是依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推定,对方老板已经涉及一起或多起民事诉讼,对方已经到人民法院对其提起了诉讼。
二、你以前送到对方的货物,属于正常履约过程中的行为,你们双方一定是有合同或协议的。如果对方老板已经给付了货款,对你的利益损害基本没有;如果对方老板尚未给付货款,那你的利益明显将受损。在法律上,你的情况就属于存在利益的第三人,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三、什么诉讼第三人制度?
诉讼第三人制度,也称诉讼参加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诉讼参加是指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为目的,第三人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一种诉讼行为。
这一制度的设立打破了传统的“两造”诉讼的格局,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准确全面地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为了维护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参加到已经进行的诉讼中来,成为诉讼当事人。
如果你有货款没要回,你当然应当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你按合同要求送到对方的货,已经是归属对方所有,这些货不是你想要回就能要回的。很可能逃跑的老板有很多债主,这老板根本没钱还,那这些货很可能要拍卖,所有的债权人按比例一起受偿。
建议:你提供与对方老板的合同或协议,向人民法院主张你的权益。以后如何加入诉讼,具体怎么做,你到法院后,立案庭的同志会给予你必要的指导。

C. 法院把厂封了,但厂里得机器设备都还在。员工得工资还没有结清,能从厂里拿东西出来卖吗

不能直接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行。在起诉。如果老板没钱,可以主张拍卖,就所获钱,你们劳动报酬优先获赔偿

D. 机器设备的查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回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答》(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E. 原告可以请求法院查封机器设备吗

如果父亲尚在人世,法院查封儿子的房屋是违法的,儿子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专。如果属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法律规定儿子承担父亲的债务是在遗产数额范围内,也就是说超过遗产数额的债务不用承担。具体情况建议去律师事务所了解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F. 法院未封存的机器设备可以买吗

从理论上讲,只要是未被查封的,可以转让出卖。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法院的查封方式,不要看表现现象,原则上应当以查封清单为准。否则,涉嫌恶意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常见的查封方式是张贴封条,但并不是只要没有贴封条的,就是未被查封的。

查封以法院出具的查封清单为准,只要是查封清单上的财产,均属于被依法查封的财产。

二、为逃避债务而恶意转移财产的,该财产转让无效。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对此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8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四、恶意转移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第(六)项: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G. 机器被查封5年了没地方放怎么处理,由于多种原因公司已经停产的年,被法院查封的设备没地放了,怎么处理

1、“转移法院查封的机器,有什么后果”: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可能会给予罚款内或拘留的处罚;容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2、“我把它搬到了我厂”:还是小心为好,如果确实在被查封期间需要使用、你朋友又是该查封财产的保管人,可以由你朋友向法院申请法院,如果使用不影响财产价值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可以允许使用的。

H. 法院可以查封拍卖正在使用生产的设备吗

对于生产设来备,如果是被申请执行源人的,法院可以裁定查封。
如果查封后被申请执行人还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法院可以裁定拍卖该生产设备
对查封、拍卖生产设备,要与被执行款项相当。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I. 请问:工厂的机械设备被法院查封了,在查封期间能继续生产和使用吗

一般可以使用。查封裁定中会写明: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变卖、抵押等禁止性内容。未明确不得使用的,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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