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一下,机械设备抵押登记备案需要什么资料比如发票之类的 还需要什么吗谢谢
1、《动产抵押登记抄书》;
袭2、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
3、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4、《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有关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5、非法人企业提供企业出资人其拥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证明;
6、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7、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证件。
流程是: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开具《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动产抵押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申请人凭《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到发证照窗口领取《动产抵押登记书》。
Ⅱ 机器设备抵押贷款。
据了解,机器设备能申请抵押贷款。不过用机器设备办理抵押贷款,还是要看当地银专行能不能申请。属而且还要看机器设备的价值。若机器设备的价值较高,会比较好办理抵押贷款。
用机器设备办理抵押贷款,需要申请人先找银行认可的评估公司,对要办理抵押贷款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有了评估报告后,才好申请抵押贷款。
总之,机器设备能否正常办理抵押贷款,贷款额度的高低,还要看设备的市场评估价值,不过,有些地区的银行不受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这就需要借款人提前咨询,以免耽误正常贷款的正常办理。
Ⅲ 办理机器设备抵押需要提供的资料
首先应该和银行提出相关的贷款申请意向,因设备抵押需要征得银行的认可和同意,通过专业评估公司的价值及变现能力的评估,据此银行与你签订抵押合同后,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为你发放的抵押贷款。
Ⅳ 生产设备可以抵押吗
现实问题
叶某曾做过个体户开设过小工厂,因此拥有一批生产设备,后叶某欲向银行借款,他想知道,生产设备是否可以抵押给银行呢?
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因此,生产设备是可以抵押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一条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一百八十二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Ⅳ 设备抵押如何登记
根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第四条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概况;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第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机器设备抵押材料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禁止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第一百八十六条 禁止流押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动产抵押效力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条 抵押财产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Ⅵ 如何办理机器设备抵押 请高手指教
机器抄设备抵押按规定是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你先跟银行确定抵押设备,然后由银行根据确定的设备去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银行不高兴去办,你也没义务提醒他们去办.你只需与银行协商用什么设备抵押.后续有什么具体问题可再问,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Ⅶ 机器设备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开具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动产抵押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申请人凭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到发证照窗口领取动产抵押登记书。
(7)机器设备抵押材料扩展阅读:
机器设备抵押注意事项:
根据物权法第179条规定,动产抵押无需转移财产的占有。根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只需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中载明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无需提供权属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文件后,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即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办妥抵押登记后,动产权属证明中并无已抵押的相关记载,且不转移占有,第三人难以知晓。实际操作中,部分经办客户经理向登记机关(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中无详细记载抵押设备名称、状况、所有权归属,只是载明详见评估报告,抵押设备的明细情况登记机关既无记载,也无从查明。
因此登记机关可能会出现重复抵押登记的情况,此时,登记在后的债权人的抵押权无法保障。实践中已经出现因重复抵押原因,债权人与登记部门发生纠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