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稅法,機器設備的折舊年限是多少
固定資產的殘值率是5%
1、內資企業5%
2、 外資企業10%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專最低年限如下:
(一)屬 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 電子設備,為3年。
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② 設備使用年限是怎麼定的和設備折舊年限有什麼關系
設備的使用年限就是設備的折舊年限,你有兩種處理方法: 1、按企業自己的回情況來定,使用年限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如果一個企業大,你完全可以把一台1萬元電腦使用期限定為一年,如果企業設備更新快,你也完全可以把一台10萬元的機器使用期限定為2~3年,這都是由企業自己決定的。但是這種做法必須在申報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進行納稅調整,把超過稅法規定的調整出來。(稅法規定的標準是第二點) 2、你根據稅法規定來決定。稅法規定,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為: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3、稅法對低值易耗品的攤銷沒有強制規定,你可以一次性攤銷,也可以五五攤銷。
③ 設備折舊年限
1、關於設備的折舊年限,企業所得稅法對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工程公司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企業會計准則》沒有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做出詳細的、分類別的劃分。《企業會計准則》第十五條規定: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3、殘值率:《企業會計准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都是一樣的: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4、工程公司新買的車,這些車的折舊年限要按照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這一項,折舊年限為4年;
5、計提折舊是不需要考慮工期的,影響折舊最大的因素是使用年限和殘值率。
(3)機器設備折舊使用年限規定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注意問題
1、注意計提折舊的范圍,按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3)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未使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也要計提折舊。
2、注意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應考慮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3、注意折舊期間跨年度時年折舊額的確定。
④ 2020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最新規定
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雖然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長短,只是涉及繳納稅款的時序問題,但是國家每年財政收入的要求、通貨膨脹或者緊縮等經濟情況的變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決定了,若不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一個基本要求,仍然會影響到國家的稅收利益。所以,國家需要根據不同類型的固定資產的共有特性,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一個最基本的強制規定,以避免國家稅收利益受到大的沖擊。原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並未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直接的規定,而是籠統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參照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原外資稅法實施細則則對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作了規定: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本條基本沿用了外資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調整:
首先,增加授予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可以作除外規定的權力;
其次,將飛機的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10年;再其次,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4年;
最後,將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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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是多久呢?
李國鎮律師
10-30 20: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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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該固定資產的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2)該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如因設備使用中發生磨損,房屋建築物受到自然侵蝕等。
(3)該固定資產的無形損耗,如因新技術的進步而使現有的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場需求變化使產品過時等。
(4)有關固定資產使用的法律或者類似的限制。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表
A.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
一、通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動輸設備 8━14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電子計算機 4━10年;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6. 工業窯爐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產用具 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設備工具 18━22年;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機 5━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9.冶金工業專用設備 9━15年
10.電力工業專用設備:;發電及供熱設備 12━20年;輸電線路 30━35年;配電線路 14━16年;變電配電設備 18━22年;核能發電設備 20━25年
11.機械工業專用設備 8━12年
12.石油工業專用設備 8━14年
13.化工、醫葯工業專用設備 7━14年
14.電子儀表電訊工業專用設備 5━10年
15.建材工業專用設備 6━12年
16.紡織、輕工專用設備 8━14年
17.礦山、煤炭及森工專用設備 7━15年
18.造船工業專用設備 15━22年
19.核工業專用設備 20━25年
20.公用事業企業專用設備;自來水 15━25年;燃氣 16━25年
⑤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折舊年限是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時所用的年限。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在相當長的時間里是按照物理耐用年限,即按固定資產經受物理磨損和自然磨損所能延續使用的時間確定的。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5)機器設備折舊使用年限規定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100%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年折舊率÷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年折舊率÷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100%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12
一般企業使用較多的是直線法。企業計提折舊可以個別計提,也可分類計提。
⑥ 生產用機器折舊年限
生產用機器折舊年限:5年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本條的規定,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
1、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房屋和建築物作為最主要的固定資產,其構造、屬性等方面相對較為特殊,使用壽命相對較長,價值相對較高,其使用價值的體現也是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
根據收入與支出配比原則等要求,其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所以本條規定,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築物的現實使用情況。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飛機、火車、輪船作為交通工具,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較強,價值較高,使用期限相對較長,折舊年限也相應較長;機器、機械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較長等特性,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此類固定資產,是除機械、機器和其他生產設備之外,但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即不是直接的生產工具,而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傢具等,它們的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其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除了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其他運輸工具,相對而言價值較低、使用年限較短,其折舊年限也就應相應較短,所以本條規定,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此類固定資產包括汽車(小型汽車,越野汽車)、電車、拖拉機、摩托車(艇)、機帆船、帆船以及其他運輸工具。
5、電子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
原外資稅法實施細則規定,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考慮到現在科技日新月異,技術更新換代較快、電子設備的使用年限相對縮短等各種現實因素,本條將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使企業的折舊扣除額向前提前。
(6)機器設備折舊使用年限規定擴展閱讀
折舊范圍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特殊情況
一、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帳,並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當期計提的折舊作為當期的成本、費用處理。
二、處於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後,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
三、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⑦ 最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回稅務主管部門答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屬於國家法律一級的規范,其規定只要該法律部廢止,就一直按照這個執行,現在還沒有廢止,所以2011年繼續按這個執行。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而轉移到商品或費用中去的那部分價值,也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使用固定資產而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攤的固定資產耗費。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是計提折舊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時期中,資本所消耗掉的價值的貨幣估計值。在國民收入賬戶中也稱為資本消耗補償。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