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設備投資 會計分錄
1)甲公司現有設備一台,價值100萬,現投資到乙公司,折舊20萬。做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80
累計折舊 20
貸:固定資產 100
2)假如經雙方商議,設備按90萬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90
貸:固定資產清理 90
結轉固定資產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10
貸:營業外收入 10
3)雙方商議,設備值70萬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70
貸:固定資產清理 70
結轉損益時
借:營業外支出 1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
⑵ 企業以生產的設備用來投資會計分錄怎麼寫
會計分錄如下:
1、自產產品對外投資,需要確認收入,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政策解讀:
《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第二條規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指交易雙方主要以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該交換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即補價)。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用指南規定,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作為銷售處理,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以其公允價值確認收入,同時結轉相應的成本。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定,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根據以上規定,企業以自產產品對外投資屬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行為。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當視同銷售貨物。因此,其不屬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的」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的情形。
企業以自產產品對外投資應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自產產品和投資兩筆業務進行稅務處理。銷售自產產品時,相關產品的成本允許扣除。例如:
借:長期股權投資 1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
貸:庫存商品
80
企業以自產產品對外投資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
⑶ 接受投資人投入的機器設備一台,價值750000元,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一、接受投資人投入的機器設備一台,價值750000元,編制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750000
貸:實收資本750000
二、《企業會計准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政部財會[2006]18 號),實收資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二)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余額,借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利息調整)」科目,按其權益成份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如有現金支付不可轉換股票,還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將重組債務轉為資本的,應按重組債務的賬面余額,借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本企業股份的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相應的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四)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應在行權日,按根據實際行權情況確定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應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貸記本科目。
⑷ 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設備要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第一,設備是固定回資產,
第二答,投入的設備是固定資產增加,記入借方
第三,投資者投入可分實收資本或股本,借方已確定
(4)機器設備投資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實收資本
1、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貨幣資金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2、收到投資人投入的房屋、機械設備等實物,按評估確認價值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3、收到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等,按評估確認價值
借:無形資產等
貸:實收資本
4、將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贈資本
借:資本公積(或盈餘公積)
貸:實收資本
短期借款
1、借入各種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發生的短期借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預提費用(或銀行存款)
3、歸還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
1、借入各種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
貸:長期借款
2、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計入固定資產的構建成本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3、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資產已辦理竣工決算後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借款
4、歸還長期借款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⑸ 接受機器設備投資100000元,怎樣寫會計分錄
接受機器設備投資,應按合同中寫明的價款來作賬(合同不公允的除外),
視為內100000元是公允的情況下容。
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借:固定資產 85470.09
應交稅費-進項14529.91
貸:實收資本 100000
非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借:固定資產100000
貸:實收資本 100000
⑹ 做用設備對外投資的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如下:
1、自產產品對外投資,需要確認收入,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回: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答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會計分錄是指預先確定每筆經濟業務所涉及的賬戶名稱,以及計入賬戶的方向和金額的一種記錄,簡稱分錄。
會計分錄是由應借應貸方向、對應賬戶(科目)名稱及應記金額三要素構成。 按照所涉及賬戶的多少,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
簡單會計分錄指只涉及一個賬戶借方和另一個賬戶貸方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會計分錄指由兩個以上(不含兩個)對應賬戶所組成的會計分錄,即一借多貸、一貸多借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在實際工作中,是通過填制記賬憑證來實現的,它是保證會計記錄正確可靠的重要環節。會計核算中,不論發生什麼樣的經濟業務,都需要在登記賬戶以前。
按照記賬規則,通過填制記賬憑證來確定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以便正確地進行賬戶記錄和事後檢查。會計分錄有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
⑺ 接受投資人投入的機器設備一台,價值750000元,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一、接受投資人投入的機器設備一台,價值750000元,編制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750000
貸:實收資本750000
二、《企業會計准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政部財會[2006]18 號),實收資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二)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余額,借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利息調整)」科目,按其權益成份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如有現金支付不可轉換股票,還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⑻ 做用設備對外投資的會計分錄
對外單位投資設備需要中介機構對此進行評估,在投資雙方認同的情版況下,以固定資產投資的會計權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發生清理費用或變價收入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或 現金
借:長期股權投資(對外投資時以雙方確認的評估價)
貸:固定資產清理
產生盈、虧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或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企業對外投資是相對於對內投資而言。所謂企業對外投資就是企業在其本身經營的主要業務以外,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方式,或者以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方式向境內外的其他單位進行投資,以期在未來獲得投資收益的經濟行為。對外投資是相對於對內投資而言的,企業對外投資收益是企業總收益的組成部分。在市場經濟特別是發展橫向經濟聯合的條件下,企業對外投資已成為企業財務活動的重要內容。
⑼ 投資者投入機器設備作價90000元入股怎樣做會計分錄
投資者投入機器設備作價90000元入股會計分錄如下:
投資時:
借:固定資產 90000
應繳稅費—版應交增值稅權(進項稅)15300
貸:實收資本 105300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需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稅額或徵收增值稅。投資方應以公允價格向被投資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