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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上的機器設備的折舊的計算方法

發布時間:2021-09-06 01:30:02

A. 生產線的計提折舊額怎麼算啊

一般生產線一類的設備可以使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折舊額計算公式: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值 - 預計殘值)/ 使用年限 / 12
稅法規定使用年限:「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生產線可以按10年計提折舊。企業也可以選擇使用年限,但是小於稅法規定年限的,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還原應納所得額。

會計分錄:
借:製造費用
貸:累計折舊

B. 機械生產設備折舊費怎麼計算

機械生產設備折舊費是根據固定資產在整個使用壽命中的磨損狀態而確定的成本分析結構。

常用折舊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上述計算的折舊率是按個別固定資產單獨計算的,稱為個別折舊率,即某項固定資產在一定期間的折舊額與該固定資產原價的比率。通常,企業按分類折舊來計算折舊率,計算公式如下: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清理費用)/該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某類固定資產月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2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率=該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該類固定資產原價×100%
採用分類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簡單,但准確性不如個別折舊率。
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雖然簡單,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經濟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沒有考慮這一事實。又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發生的維修費用也不一樣,平均年限法也沒有考慮這一因素。
因此,只有當固定資產各期的負荷程度相同,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時,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3.加速折舊法
加速折舊法也稱為快速折舊法或遞減折舊法,其特點是在固定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從而相對加快折舊的速度,以使固定資產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補償。
常用的加速折舊法有兩種:
(1)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一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額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這種方法沒有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即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最後兩年或者(當採用直線法的折舊額大於等於雙倍余額遞減法的折舊額時),將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例如:某企業一固定資產的原價為10 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200元,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每年的折舊額為:
雙倍余額年折舊率=2/5×100%=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10 000×40%=4000(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10 000-4 000)×40%=2 400(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6 000-2 400)×40%=1 440(元)
從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舊額=(10 000-4 000-2 400-1 440-200)/2=980(元)
(2)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為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折數總和
或:年折舊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為: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新企業所得稅法不再對固定資產殘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規定,將固定資產殘值率的比率確定權交給企業,但是強調一個合理性,要求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

C. 請教:企業購入生產用的固定資產機器,怎麼計算折舊

1、只要是固定抄資產的殘值率都襲是5%嗎?
會計准則對殘值率沒有具體規定,企業可根據設備報廢時預計回收價值進行會計估計,一般企業都定為5%,比較適中、省事兒。

2、什麼情況下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折舊?什麼情況下按折舊年限?
這個也沒有具體規定。你說的直線法就是按折舊年限計算的方法,沒有區別。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固定資產從入賬後的第二個月開始計提折舊。

3、生產用的低值易耗品需要每個月折舊嗎?怎麼折舊??
低值易耗品不是折舊的概念,是攤銷,意思差不多,在受益期內合理分攤成本。
低值易耗品月攤銷額 = 低值易耗品總額 / 受益月份(如12個月)

D. 機械設備的折舊費如何計算

折舊費=原值-殘值(原值*5%).這個公式算出來的值指的是該項固定資產在服務年限版內可提取的折舊額權。
年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
月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1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E. 機器設備折舊計提方法。 !

機器折舊屬於工具傢具類,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1-預計凈利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日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上述計算的折舊率是按個別固定資產單獨計算的,稱為個別折舊率,即某項固定資產在一定期間的折舊額與該固定資產原價的比率。

另外給出其他物品的折舊規則為及計算方法:
首先根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1)公司購買的挖掘機折舊按機器設備類。使用年限為10年。
挖掘機月折舊額=挖掘機購入價值*(1-5%)/10*12;
(2)汽車按4年折舊。殘值率為5%計算;
汽車月折舊額=汽車購入價值*(1-5%)/4*12;
(3)自建的票房 宿舍 按20年。殘值率5%計算;
票房/宿舍月折舊額=房屋建造帳面價值*(1-5%)/20*12

F. 機械設備的折舊怎樣計算

固定資產:會計上可以根據企業的需要來定,沒有太過硬性的規定回 稅法上有明確規定,但是,答如果在會計處理時候不按稅法規定處理,那在申報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比較麻煩,而且比較費時間,所以一般參照稅法規定來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殘值率一般取值為5%。
月折舊額=(原始價值-殘值)/使用年限/12.
月折舊率=月折舊額/原始價值

G. 設備如何計算折舊

折舊方法有四種分別是: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數總和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簡單,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只有當固定資產各期的負荷程度相同,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時,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後的余額和雙倍的直線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月折舊率

這種方法沒有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即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最後兩年,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 =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

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n*(n+1)/2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7)生產上的機器設備的折舊的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的規定

1、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房屋和建築物作為最主要的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相對較長,其使用價值的體現也是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根據收入與支出配比原則等要求,其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所以本條規定,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築物的現實使用情況。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飛機、火車、輪船作為交通工具,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較強,價值較高,使用期限相對較長,折舊年限也相應較長,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此類固定資產,是除機械設備之外,但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即不是直接的生產工具,而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的器具、工具等,它們的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其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此類運輸工具,相對而言價值較低、使用年限較短,其折舊年限也就應相應較短,所以本條規定,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5、電子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

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考慮到現在技術更新換代較快、電子設備的使用年限相對縮短等各種現實因素,本條將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使企業的折舊扣除額向前提前。

H. 設備折舊費的計算公式

固定抄資產折舊方法:

1、年限平襲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注會

I. 機械折舊率怎樣計算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l-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例:甲公司的一台機器設備原價為680000元,預計生產產品產量為2000000件,預計凈殘值率為3%,本月生產產品34000件。計算該台機器設備的月折舊額。

計算如下:

單件折舊額=680000×(1-3%)/2000000=0.3298(元/件)

月折舊額=34000×0.3298=11213.2(元)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由於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沒有扣除預計凈殘值,所以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時,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的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使用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年初賬面余額×月折舊率

例1:乙公司有一台機器設備原價為600000元,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計算每年折舊額?

計算如下:

年折舊率=2/5=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600000-240000)×40%=144000(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360000-144000)×40%=86400(元)

從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計提折舊:第四、五年應提的折舊額=(129600-600000×4%)/2=52800(元)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例:承例1,採用年數總和法計算的各年折舊額如下:

年份 尚可使用壽命 原價-凈殘值 年折舊率 每年折舊額 累計折舊

1 5 576000 5/15 192000 192000

2 4 576000 4/15 153600 345600

3 3 576000 3/15 115200 460800

4 2 576000 2/15 76800 537600

5 1 576000 l/15 38400 576000

例:丁企業在2002年3月購入一項固定資產,該資產原值為300萬元,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5%,要求計算出2002年和2003年對該項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

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需要考慮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同時要注意折舊的年限一年與會計期間一年並不相同。

該固定資產在2002年3月購入,固定資產增加的當月不計提折舊,從第二個月開始計提折舊,因此2002年計提折舊的期間是4月到12月,共9個月。

2002年計提的折舊額為:300×(1-5%)×5/15×9/12=71.25(萬元)

2003年計提的折舊額中(1-3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一年的,(9-12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二年的,因此對於2003年的折舊額計算應當分段計算:

1-3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5/15×3/12=23.75萬元。

4-12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4/15×9/12=57萬元

2003年計提折舊額為:23.75+57=80.75萬元。

一台三十三萬的機器,按三年折舊,如果現在是買的,現值還是33萬。

J. 設備的折舊怎麼計算的

折舊方法有1、平均年限法 2、工作量法 3、雙倍余額遞減法 4、年數總和法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利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雖然簡單,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經濟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沒有考慮這一事實。又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發生的維修費用也不一樣,平均年限法也沒有考慮這一因素。 因此,只有當固定資產各期的負荷程度相同,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時,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價×(1-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舊額

3、加速折舊法
加速折舊法也稱為快速折舊法或遞減折舊法,其特點是在固定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從而相對加快折舊的速度,以使固定資產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補償。 常用的加速折舊法有兩種:

(1)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一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額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這種方法沒有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即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最後兩年,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2)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為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折數總和
或:
年折舊率
=(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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