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產製造機器的企業,生產出來的機器用於對外銷售,那麼這些機器是作為固定資產入賬還是作為庫存商品入賬
如果企業自用的話,就按固定資產入賬. 如果企業是出租出去的話,那麼按固定資產入賬 如果是出售的話,那就按存貨入賬.
2. 銷售需要安裝調試的設備何時確認收入
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
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3. 公司製造的機械設備需要哪些手續才能合法銷售
看什麼設備呢,有些設備是專用的需要特種生產資格證。
4. 我公司經營范圍是機器設備的研發銷售。機器研製出來了,要賣掉。可是公司又不是生產型企業。
公司經營復范圍是機器設備制的研發銷售。機器研製出來了,要賣掉。之前該申請的專利知識產權等要申請。
公司不是生產型企業;
那麼可以外包生產,也直接可以出售設計;
具體要聯系合作生產廠,談妥條件即可。
如果設計被別人買斷,那麼成本之類的當然可以折算進入研發成本,售價肯定不低。
如果別人不願意買斷,那麼知識產權屬於自己,外包生產,然後自己去找市場銷售,
研發成本可以在出售產品定價是間接計入。
5. 關於注會會計中大型機器設備何時確認收入
個人認為按工程形象進度好像特指建築安裝業更適用一些,生產車床,屬於製造業.而且又不跨年度的話,完全可以在驗收合同入庫後確認收入,平台放到在產品核算就行.當然稅務還是要單獨溝通的.
6. 銷售大型機器並安裝,安裝期為3個月。銷售部分的收入也要等安裝完成後才能確認么
1、從會計准則抄規定看:
如果設備安裝工作是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在安裝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一些不確定因素,影響設備銷售收入的實現,因此,設備實物的交付並不表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隨之轉移,不能確認收入。只有在安裝完成並驗收合格,才表明與設備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乙公司,同時滿足收入確認的其他條件時,公司才能確認收入。
2、從稅法規定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的規定,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也就是說對包括包裝調試的設備收入確認問題,會計和稅務的處理原則是一樣的,在實務工作中,對於必要的、復雜的安裝調試,都是要求在安裝調試後,驗收 合格才確認收入,而對於簡單的安裝,則可以在發出商品時即確認收入。
7. 機械產品從生產到銷售,產品需要具備什麼條件。過程中應該有那些前提,比如達到什麼標准之類的。
一般來說客戶公司有一定規模的話,體制健全,在與你們簽訂合同時會有「品質協議」,這回是一答個總的說明,但不會太細化。
在訂單中應該會對產品有說明。
然後就是行業標准,不知道機械行業標準是什麼,在分類下應該有國家標准,比如我們公司做PCB就是遵循IPC-A-600的驗收標准,當然這標准只是最低標准,在公司內部有更嚴格要求。
「客戶問你們要任何資料都能提供」,這個就需要體系支持了。推行ISO9001,大部分要求都能滿足。建立程序文件、作業指引、表格記錄,並保持。
簡單點說以下必須要有:每一台設備的操作指導書、設備點檢記錄、工序檢驗規范與記錄、培訓程序與記錄、進料檢驗規范與記錄、出貨檢驗規范與記錄,這些是最基本的。
8. 財稅[2011]100號 第七條 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額的確定問題
我覺得有四點變化:
進一步明確了的進項稅額需要在產品與非產品中進行分攤,分攤的方法需要向稅務機關報備,且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2.明確了不得分攤的進項稅額。即對專用於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包括但不限於用於設計的計算機設備、讀寫列印器具設備、工具、和測試設備)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
3.嵌入式產品中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的不再按財稅[2008]92號規定的一律按組成計稅價格進行計算且成本利潤率不低於10%,要按照下列順序確定:
①按納稅人最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
②按其他納稅人最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
③按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確定。
4.修正了財稅[2008]92號退稅額計算公式中的錯漏。
財稅[2008]92號第三條規定:稅務機關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嵌入式的即征即退稅額,並辦理退稅,退稅額=嵌入式×17%-嵌入式×3%。這一公式顯然未考慮到當期發生的與相關的進項稅額,與「實際稅負超過3%」的退稅思路存在分歧。
財稅[2011]100號文規定:嵌入式即征即退稅額=(當期嵌入式產品×17%-當期嵌入式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當期嵌入式產品×3%,退需考慮嵌入式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解決了這一問題。
9. 生產銷售機械設備,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一般來說客戶公司有一定規模的話,體制健全,在與你們簽訂合同時會有專「品質協議」,這是一屬個總的說明,但不會太細化。
在訂單中應該會對產品有說明。
然後就是行業標准,不知道機械行業標準是什麼,在分類下應該有國家標准,比如我們公司做PCB就是遵循IPC-A-600的驗收標准,當然這標准只是最低標准,在公司內部有更嚴格要求。
10. 生產設備如何入賬
如果能請計入固定資產,如果不能請計入在建工程待其他設備等設施完工後轉入固定資產. .折舊. 企業會計准則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要求企業結合固定資產實現經濟利益的方式來確定.你單位可以採用直線法或加速折舊法來折舊.不過,我認為採用以下方式比較合適.舉例如下: 比如:該設備的說明書中有說明:該設備工作時間為**小時,你可以採用使用時間來確定折舊. 比如:該設備在生命周期內可以生產若干合格產品,你可以採用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或銷售收入占總數量或銷售收入的比例來確定. 你結合固定資產屬性來確定. 4.稅收規定. 會計處理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進行納稅調整. 不一致的地方主要有: 1.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和後續入賬. 具體請你看以下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的資產的稅務處理.具體見第四節 2.凈殘值的確定: 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3.折舊方法的確定 4.折舊時間的確定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