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造生產設備領用原材料進項稅額為什麼不用轉出
1、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即是需要轉出)的第版一條規定:
用於非增值稅應權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其中: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不動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從上可看出,用於在建工程的進項轉出,僅限於不動產的在建工程,你建造生產用的設備當然不屬於不動產了,所以不需要進項轉出!!
3、我明白你要問的東西了:
因為新的稅法規定購入機器設備的進項稅是可以抵的了,那附屬於他的材料因要並入該固定資原值,所以其進項稅額同樣也是可以抵扣的了,而在材料購入時就已經抵扣了,所以在這就不用轉出了。
生產設備在供應商銷售環節增的稅
㈡ 建造生產設備 領用原材料 進項稅額為什麼不用轉出
1、增值稅暫行條來例規定進項源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即是需要轉出)的第一條規定:
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其中: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不動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從上可看出,用於在建工程的進項轉出,僅限於不動產的在建工程,你建造生產用的設備當然不屬於不動產了,所以不需要進項轉出!!
3、我明白你要問的東西了:
因為新的稅法規定購入機器設備的進項稅是可以抵的了,那附屬於他的材料因要並入該固定資原值,所以其進項稅額同樣也是可以抵扣的了,而在材料購入時就已經抵扣了,所以在這就不用轉出了。
生產設備在供應商銷售環節增的稅
㈢ 企業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的分錄是什麼
(1)在建工程(例如購建機器設備生產經營固定資產)領用原材料,會計上按照成本計入在建工程,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計入在建工程;
分錄是: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2)在建工程(例如購建辦公樓等不動產)領用原材料,會計上按照成本計入在建工程,同時進項稅額轉出計入在建工程。
分錄是: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原材料是指生產某種產品的基本原料。它是用於生產過程起點的產品。原材料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在自然形態下的森林產品、礦產品與海洋產品,如鐵礦石原油等。一類是農產品,如糧、棉、油、煙草等。這類產品供貨方較多,且質量上沒有什麼差別。
明細分類的核算形式
原材料明細分類核算的財務組織通常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兩套帳」形式,其核算的工作量較大,而且重復記賬;
第二種,「一套帳」形式,亦稱「帳卡合一」。
收入的賬務處理
1:收到結算憑證的同時將材料驗收入庫;
2:結算憑證先到、材料後入庫;
3:材料先驗收入庫、結算憑證後到(分兩種,一種已知價款,一種未知價款)。
㈣ 為神馬自建 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領用原材料和產品的增值稅可以抵扣
我個人認為,無論是「自建生產經營設備」還是「自建不動產 」,分錄都一樣,如下:1、領用原材料:借 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 貸 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2、領用產品 :借 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 貸 庫存商品 應繳稅額-應交銷項稅現在要討論的是為什麼領用原材料要作「進項稅額轉出」,而領用產品就變成「應交銷項稅」?原因是:企業的進項稅與銷項稅有個匹配的關系,購進原材料企業支付進項稅,用原材料生產出產品對外銷售後企業收到銷項稅,兩者匹配,相互抵扣,但企業將原材料用在工程上而未用於生產產品,就沒有銷項稅了,屬於自用,如果不轉出,稅務局怕你會抵扣其他的銷項稅,從而使企業少繳稅,稅務局是不會讓你偷漏稅的,所以要轉出進項稅。至於領用產品,產品本質是用於銷售的,企業因工程而改變產品的用途,將其自用,財務上要求視同銷售,既然定性為銷售,那當然要「應繳稅額-應交銷項稅」了。
㈤ 關於自建工程領用原材料和庫存商品的問題
自建廠房領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自建廠房領用【庫存商品】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問題一:銷項稅額是以商品計稅的公允價值算沒錯吧?(售價X17%)
答:是的。只確認以公允價值為依據計算的銷項稅額,不確認收入。
領用原材料、自產商品的增值稅確認,只記住一條就可以,如果是領用來用於土建的(即建造房屋等),那麼就要確認增值稅;不是用於土建的就不需要確認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不用說了,有憑據,銷項稅額按公允價值計算。
問題二因為是勾建生產用設備,而非土建,所以不用確認銷項稅。
㈥ 領用購進原材料和企業自產產品,其增值稅如何處理都不確認收入嗎
1、領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1)用於購建辦公樓等不動產,增值稅確認銷項稅額(即增值稅計入工程成本),不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這里是視同銷售處理
(2)購建機器設備等生產經營用(動產)固定資產領用,不確認銷項稅額,不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這個對
2、領用購進原材料:(1)用於購建辦公樓等不動產,進項稅額轉出(即計入工程成本),不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這個對
(2)購建機器設備等生產經營用(動產)固定資產領用,不確認銷項稅額,不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這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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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領用自製產成品建固定資產
領用自製產成品建固定資產屬於應稅項的,即用於機器設備生產經營固定資產的不計銷項稅。
領用自製產成品用於非應稅項目,如建不動產固定資產的,就要視同銷售計銷項稅。
「在建工程(例如購建機器設備生產經營固定資產)領用自產產品,會計上按照成本結轉,稅法上不確認銷項稅額。分錄是:借:在建工程貸:庫存商品」-----是對的。
㈧ 在建工程領用庫存商品和原材料的問題。
如果是涉及進項稅、銷項稅:
1.購入的原材料用於在建工程(機器設備)
(1)購入時就用於在建工程
(2)購入時用於原材料,後在建工程領用
進項稅均可以抵扣。
2..購入的原材料用於在建工程(房屋建築物)
(1)購入時就用於在建工程
(2)購入時用於原材料,後在建工程領用
進項稅轉出計入資產價值。
3.自產產品用於在建工程(機器設備)+4.自產產品用於在建工程(房屋建築物)
計提銷項稅。
5.工程物資用於在建工程(機器設備)
進項稅可以抵扣。
6.工程物資用於在建工程(房屋建築物)
進項稅轉出計入資產價值。
另外,增值稅條例等規定:自產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等應該視同銷售,但業界有爭議的是:既然購入的生產用機器設備的進項稅可以抵扣,那自產產品用於在建工程(機器設備)應該免稅或者申報繳納銷項稅後再退稅或作為已交稅金。
㈨ 企業自行建造生產用固定資產,領用購進原材料的進項稅該怎麼做賬
1、購建機抄器設備等襲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領用原材料,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計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2、購建辦公樓等不動產領用原材料,應將進項稅額轉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購建機器設備等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領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不確認銷項稅額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納稅人受託代銷商品所接受代銷貨物,在貨物接受時,可暫不計算進項稅額,也不進行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待開出代銷貨物結算清單,並收到委託人專用發票時再進行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例:乙納稅人將接受甲納稅人委託代銷的洗衣機100台全部售出,全部銷售價款為80000元,銷項稅額為12800元。開出代銷商品結算清單,並收到甲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