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外購機器設備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外購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通過提折舊的方式,其價值實際是轉入生產產品的成本的。當專生產的產品銷售時產屬生銷項稅額,可以看作其中含著一部分的外購設備的銷項稅額。既然外購設備能產生銷項稅額,那麼進項稅額就可以抵扣。
這是國務院決定的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行的增值稅轉型改革中的一項重要的改革項目。
B. 用於生產用的機器設備可以抵扣增值稅么
生產用的機器設備不能抵扣增值稅
C. 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的進項稅如何抵扣
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的進項稅如何抵扣,區分不同具體情況分別處理如下:
1、一專般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前屬購入的固定資產設備類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處理,只能與設備價款一並記入固定資產,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2、一般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後購入的固定資產設備類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處理,根據購買設備的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金額,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3、小規模納稅人購入的固定資產設備類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進項稅,只能直接記入固定資產原值,會計分錄同上。
D. 機器設備的進項發票可以抵扣銷售嗎
機器設備的進項發票f於是進項稅可以抵扣銷項稅。
准予從銷項稅額當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已經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四)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五)接受交通運輸業服務,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外,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運輸費用金額,是指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包括鐵路臨管線及鐵路專線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六)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從稅務機關或者境內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以下稱通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E. 購進機器設備是可以抵扣的進項稅嗎
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是針對一般納稅人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如果你單位屬於一般納稅人,購進機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九條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機器設備抵扣進項稅政策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第十一條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准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四條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第十六條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第十七條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銷售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F. 購置機器設備可不可以抵扣增值稅
可以。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G. 企業購買機器設備的增殖稅發票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
取得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且認證後即可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回設計印答制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第一聯:存根聯,銷貨方留存備查。
第二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作付款的記賬憑證。
第三聯:稅款抵扣聯,購貨方作扣稅憑證。
第四聯:記賬聯,銷貨方作銷售的記賬憑證。
H. 進口機器設備的稅怎麼繳或是怎麼抵扣
從國外進口機器設備,需要在海關繳納了17%的增值稅,如果你的公司作為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的固定資產可抵扣政策,那公司可以申請抵扣此增值稅。
進口設備合同在簽訂五天內要到稅局務案,才能抵扣進項,還有,進口的增值稅進項要先比對才能抵扣,海關完稅憑證根據中國《增殖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殖稅額 准予從銷項稅中抵扣。國稅函[2004]128號中,"增值稅一股納稅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完稅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天後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愈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如果此業務發生在2009年以後,進口的生產經營用設備可以憑海關進口貨物專用繳款書進行抵扣,自2009年4月1日起,海關繳款書需經稅務機關採集比對無問題後,憑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進行抵扣。一, 作價的進口設備,意思就是打稅進口(交進口增值稅及關稅,不用交消費稅)的機器設備.
二, 不作價進口設備,它不用交稅,是免稅的,但是受海關監管,未經海關允計不能擅自出售,轉讓等行為.
三, 相關不作價設備的知識如下:
1、什麼是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
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下稱不作價設備)指與經營單位開展加工貿易的外商,免費向經營單位提供的加工生產所需設備,不作價設備應不屬於《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范圍。
2、企業進口和使用不作價設備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不作價設備是外商免費提供,即不需經營單位付匯進口、也不需要以加工費或差價償還。
(二)企業應設有獨立專門從事加工貿易(即不從事內銷產品加工生產)的工廠或車間,並且不作價設備僅限在該工廠或車間使用。如企業未設有獨立專門的工廠或車間,則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期限內,企業每年加工產品必須70%以上用於出口。
3、企業如何辦理不作價設備審批和進口手續?
首先,企業持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以及《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申請備案清單》等企業基本資料向外經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其次,企業憑外經貿部門審核的有關資料向主管海關辦理進口免稅手續,海關審核後予以備案並核發不作價設備手冊。
第三,企業憑手冊向口岸海關辦理不作價設備進口報關手續。
4、海關對不作價設備的監管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海關的監管期限是指不作價設備自進口之日起至海關解除監管之日止,監管期限為5年。
5、海關對於臨時進口的不作價設備如何監管?
企業臨時進口(期限在半年內)加工貿易生產所需的不作價設備(限模具、單台設備),海關按暫時進口貨物進行管理。
6、企業進口和使用不作價設備中應承擔哪些義務?
(一)企業應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中明確列明外商以免費方式提供不作價設備。
(二)在海關監管期限內,企業不得將不作價設備擅自在境內銷售、串換、轉讓、抵押或移作他用。
(三)在海關監管期限內,經營單位應在每年1月份向外經貿部門和主管海關書面報告不作價設備使用情況。
(四)因故終止或解除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以及不作價設備超過海關監管年限的,企業應及時向外經貿部門和主管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7、企業如何辦理解除不作價設備的海關監管手續?
(一)海關監管期限未滿或已滿的不作價設備退運出境的,海關憑企業申請及有關單證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二)海關監管期限未滿、企業申請提前解除監管並留在境內的不作價設備,在企業補稅後,海關憑相關進口許可證件、檢驗檢疫證書及有關單證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三)海關監管期限已滿且申請放棄的不作價設備,海關直接為企業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四)對於海關監管期限已滿並留原企業繼續從事加工貿易業務的不作價設備,企業免予辦理相關進口許可證、檢驗檢疫證書並免繳稅款,直接向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對於1998年1月1日以後進口的不作價設備的海關監管期限已滿且不在原企業使用的,企業免繳稅款,但應持相關進口許可證、檢驗檢疫證書及有關單證向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8、企業留在境內的不作價設備是否按照舊機電產品進行管理?
對於提前解除監管和監管年限已滿留在境內繼續使用的不作價設備,視同進口舊機電產品,海關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但企業在不作價設備進口時已辦理過舊機電產品進口手續的不作價設備則除外。
I. 關於企業新購入機器設備增值稅抵扣的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來務總局關於全國自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文件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以下簡稱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J. 大型機器設備的進項稅可以一次性抵扣嗎
購進生產設備的進項稅額,可以一次性抵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要及時認證抵扣,不存在分批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