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國外進口設備是否需要交消費稅
不需要.
只有進口應稅消費品才需要在進口環節繳納消費稅.
像小汽車,煙,酒,化妝品,雪茄等.
而設備 一般只是繳納關稅和進口增值稅,而且增值稅是可以在辦內銷售 環節計算時進行抵扣的.
Ⅱ 進口機器設備的稅怎麼繳或是怎麼抵扣
從國外進口機器設備,需要在海關繳納了17%的增值稅,如果你的公司作為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的固定資產可抵扣政策,那公司可以申請抵扣此增值稅。
進口設備合同在簽訂五天內要到稅局務案,才能抵扣進項,還有,進口的增值稅進項要先比對才能抵扣,海關完稅憑證根據中國《增殖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殖稅額 准予從銷項稅中抵扣。國稅函[2004]128號中,"增值稅一股納稅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完稅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天後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愈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如果此業務發生在2009年以後,進口的生產經營用設備可以憑海關進口貨物專用繳款書進行抵扣,自2009年4月1日起,海關繳款書需經稅務機關採集比對無問題後,憑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進行抵扣。一, 作價的進口設備,意思就是打稅進口(交進口增值稅及關稅,不用交消費稅)的機器設備.
二, 不作價進口設備,它不用交稅,是免稅的,但是受海關監管,未經海關允計不能擅自出售,轉讓等行為.
三, 相關不作價設備的知識如下:
1、什麼是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
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下稱不作價設備)指與經營單位開展加工貿易的外商,免費向經營單位提供的加工生產所需設備,不作價設備應不屬於《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范圍。
2、企業進口和使用不作價設備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不作價設備是外商免費提供,即不需經營單位付匯進口、也不需要以加工費或差價償還。
(二)企業應設有獨立專門從事加工貿易(即不從事內銷產品加工生產)的工廠或車間,並且不作價設備僅限在該工廠或車間使用。如企業未設有獨立專門的工廠或車間,則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期限內,企業每年加工產品必須70%以上用於出口。
3、企業如何辦理不作價設備審批和進口手續?
首先,企業持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以及《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申請備案清單》等企業基本資料向外經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其次,企業憑外經貿部門審核的有關資料向主管海關辦理進口免稅手續,海關審核後予以備案並核發不作價設備手冊。
第三,企業憑手冊向口岸海關辦理不作價設備進口報關手續。
4、海關對不作價設備的監管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海關的監管期限是指不作價設備自進口之日起至海關解除監管之日止,監管期限為5年。
5、海關對於臨時進口的不作價設備如何監管?
企業臨時進口(期限在半年內)加工貿易生產所需的不作價設備(限模具、單台設備),海關按暫時進口貨物進行管理。
6、企業進口和使用不作價設備中應承擔哪些義務?
(一)企業應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中明確列明外商以免費方式提供不作價設備。
(二)在海關監管期限內,企業不得將不作價設備擅自在境內銷售、串換、轉讓、抵押或移作他用。
(三)在海關監管期限內,經營單位應在每年1月份向外經貿部門和主管海關書面報告不作價設備使用情況。
(四)因故終止或解除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以及不作價設備超過海關監管年限的,企業應及時向外經貿部門和主管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7、企業如何辦理解除不作價設備的海關監管手續?
(一)海關監管期限未滿或已滿的不作價設備退運出境的,海關憑企業申請及有關單證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二)海關監管期限未滿、企業申請提前解除監管並留在境內的不作價設備,在企業補稅後,海關憑相關進口許可證件、檢驗檢疫證書及有關單證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三)海關監管期限已滿且申請放棄的不作價設備,海關直接為企業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四)對於海關監管期限已滿並留原企業繼續從事加工貿易業務的不作價設備,企業免予辦理相關進口許可證、檢驗檢疫證書並免繳稅款,直接向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對於1998年1月1日以後進口的不作價設備的海關監管期限已滿且不在原企業使用的,企業免繳稅款,但應持相關進口許可證、檢驗檢疫證書及有關單證向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8、企業留在境內的不作價設備是否按照舊機電產品進行管理?
對於提前解除監管和監管年限已滿留在境內繼續使用的不作價設備,視同進口舊機電產品,海關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但企業在不作價設備進口時已辦理過舊機電產品進口手續的不作價設備則除外。
Ⅲ 來料加工裝備項下進口設備的稅收問題
一, 作價的進口設備,意思就是打稅進口(交進口增值稅及關稅,不用交消費稅)的機器設備.
二, 不作價進口設備,它不用交稅,是免稅的,但是受海關監管,未經海關允計不能擅自出售,轉讓等行為.
三, 相關不作價設備的知識如下:
1、什麼是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
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下稱不作價設備)指與經營單位開展加工貿易的外商,免費向經營單位提供的加工生產所需設備,不作價設備應不屬於《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范圍。
2、企業進口和使用不作價設備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不作價設備是外商免費提供,即不需經營單位付匯進口、也不需要以加工費或差價償還。
(二)企業應設有獨立專門從事加工貿易(即不從事內銷產品加工生產)的工廠或車間,並且不作價設備僅限在該工廠或車間使用。如企業未設有獨立專門的工廠或車間,則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期限內,企業每年加工產品必須70%以上用於出口。
3、企業如何辦理不作價設備審批和進口手續?
首先,企業持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以及《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申請備案清單》等企業基本資料向外經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其次,企業憑外經貿部門審核的有關資料向主管海關辦理進口免稅手續,海關審核後予以備案並核發不作價設備手冊。
第三,企業憑手冊向口岸海關辦理不作價設備進口報關手續。
4、海關對不作價設備的監管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海關的監管期限是指不作價設備自進口之日起至海關解除監管之日止,監管期限為5年。
5、海關對於臨時進口的不作價設備如何監管?
企業臨時進口(期限在半年內)加工貿易生產所需的不作價設備(限模具、單台設備),海關按暫時進口貨物進行管理。
6、企業進口和使用不作價設備中應承擔哪些義務?
(一)企業應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中明確列明外商以免費方式提供不作價設備。
(二)在海關監管期限內,企業不得將不作價設備擅自在境內銷售、串換、轉讓、抵押或移作他用。
(三)在海關監管期限內,經營單位應在每年1月份向外經貿部門和主管海關書面報告不作價設備使用情況。
(四)因故終止或解除加工貿易合同(協議)以及不作價設備超過海關監管年限的,企業應及時向外經貿部門和主管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7、企業如何辦理解除不作價設備的海關監管手續?
(一)海關監管期限未滿或已滿的不作價設備退運出境的,海關憑企業申請及有關單證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二)海關監管期限未滿、企業申請提前解除監管並留在境內的不作價設備,在企業補稅後,海關憑相關進口許可證件、檢驗檢疫證書及有關單證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三)海關監管期限已滿且申請放棄的不作價設備,海關直接為企業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四)對於海關監管期限已滿並留原企業繼續從事加工貿易業務的不作價設備,企業免予辦理相關進口許可證、檢驗檢疫證書並免繳稅款,直接向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對於1998年1月1日以後進口的不作價設備的海關監管期限已滿且不在原企業使用的,企業免繳稅款,但應持相關進口許可證、檢驗檢疫證書及有關單證向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8、企業留在境內的不作價設備是否按照舊機電產品進行管理?
對於提前解除監管和監管年限已滿留在境內繼續使用的不作價設備,視同進口舊機電產品,海關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但企業在不作價設備進口時已辦理過舊機電產品進口手續的不作價設備則除外。
Ⅳ 進口設備有沒有消費稅
設備一般進口都不會有消費稅的.
有消費稅的一般都是奢侈品、酒類等產品。
Ⅳ 進口應稅消費品在購入時增稅,在銷售時就不用再交消費稅了嗎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在報關進口時繳納(消費稅由稅務機關徵收,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代征),至於銷售過程,只交增值就行了。
Ⅵ 出口貨物用不用交消費稅,能不能免徵
消費稅一般是在生產環節徵收的,就是說生產企業銷售貨物徵收消費稅。消費稅是價內稅,包含在銷售價格中。
出口免稅並退稅是指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的政策,因為外貿企業采購應稅消費品後再出口,采購的價格中已經含有消費稅,所以出口後退還這部分消費稅。
出口免稅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的政策。生產企業內銷貨物
徵收消費稅,外銷貨物不徵收消費稅,但是也不退,因為該貨物壓根就沒有交過消費稅。
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就是國家不鼓勵出口的貨物,出口時需要繳納消費稅,而且已經繳納的消費稅是不退的。主要是從稅收政策上限制該種貨物的出口。
貿易出口免稅的政策規定
1、1994年8月2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058號文件、1995年2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019號文件和1996年7月8日 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6)123號文件規定:
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的貨物直接出口或委託出口的,除原油、糖和國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貨物(包括牛黃、麝香、銅及銅基合金、白金等)外,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應計入產品成本處理。
對外商投資企業(國務院批准試點的合資外貿企業和保稅區外商投資企業除外)經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收購貨物出口的,目前實行免稅政策,不退稅。
2、1995年11月2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5)092號文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託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
3、1994年2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031號文件規定:企業出口的避孕葯品和用具、古舊圖書、卷煙,免徵增值稅、消費稅。
4、1999年10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9)189號文件規定:自1999年11月1日起,老外商投資企業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貨物由原出口免稅辦法改為出口退稅辦法。
如老外商投資企業要求對出口貨物繼續免稅,可在1999年11月底前,向主管征稅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其出口貨物在2000年底前,繼續實行出口免稅政策。從2001年1月1日起,其出口貨物改按退稅辦法。
(6)進口機器設備為什麼不用交消費稅擴展閱讀:
1、出口免稅操作辦法
(1) 免稅申報
外商投資企業生產貨物直接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後,按月向主管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① 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產品免稅申請表;
① 出口貨物報關單(原件);
① 出口商品發票;
① 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
① 結匯水單(復印件);
① 為生產出口貨物購買國內原材料所發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
① 出口銷售明細帳。
對於經省外經貿部門批准收購貨物出口的,申請免稅時,還應提供省外經貿部門的正式批文。
對於委託代理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代理出口協議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2) 免稅審批
主管國稅機關接到企業的申請免稅材料後,經初審符合規定的,報送市地國稅局涉外稅收管理機構審核審批。
出口免稅—— 進料加工免稅。
2、消費稅的徵收范圍: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消費稅共設置了15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
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Ⅶ 海關代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為什麼不用交城建稅
稅法規定: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流轉稅(即增值稅、消費稅),免徵城建稅 。道理很簡單了,進口的商品是在國外生產加工的,並沒享受到國辦的城市資源。
進口繳VAT是這樣做帳的:
交納稅款(關稅、消費稅及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進口關稅
消費稅
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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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為什麼進口VAT不徵收城建稅了吧。
當月內銷再繳納280萬,是抵扣過VAT(進項稅)的。所以不用減那12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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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稅務上的東東還是要做一下會計分路的。
Ⅷ 急!!關於進口消費稅的問題!!!
又不是屬於消費稅征稅項目,不用交消費稅
Ⅸ 公司從國外進口機器設備除了在國內要交增值稅外,在國內還要交其他稅嗎在國外還要交稅嗎
進口的時候要交增值稅 和關稅的 如果是應稅消費品的話 還涉及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