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有土地租賃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並合法存續的_________企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並合法存續的_________公司。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
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個省市,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甲方已獲得國土資源部頒發的相關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文件號為國土資函_________號。該授權經營書以及與上述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對於乙方的_________個加油站現已佔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甲方承諾自乙方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徵用手續,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授權,並租賃給乙方使用。在辦理上述征地手續期間,乙方有權依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合法無償使用該等土地。
4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
第二章租賃期限
1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應同意該等延長,並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後滿前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准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准或(在無該等標准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章租賃用途
1乙方應在甲方與土地管理部門簽署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所限定的用途范圍內使用土地。
2在符合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在取得批准後,乙方方可按改變後的用途使用。
第四章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
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
第五章租金及稅費
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每年支付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租金的計算方法為:集體土地年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人民幣元)/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面積(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對前述租金協商調整。
2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3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額應為該年度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筆租金應於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述每個日期均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無論前款規定如何,第一筆租金額應按下述計算方法計算並在本合同生效後第一個付款日支付給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後第一個付款日的實際天數。
4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稅、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③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④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
⑤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⑥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⑦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無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補或經濟上的補償。
⑧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著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④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⑤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⑥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①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④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九章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①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③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④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①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③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④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十章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台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7.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一章其他規定
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十二章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①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②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准)後第_________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③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列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章 附則
1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計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Ⅱ 辦理資質,企業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看是辦理幾級資質,每個資質所需的人員的需求都是不同的,辦資質的時候主要是准備相關人員的證書還有人員至少三個月的社保,還需提供以前的業績。。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准如下: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准: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具有國家級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
4、企業近十年獲得過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准。
5、企業已建立內部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數據交換的網路化;已建立並開通了企業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工程設計相關軟體,實現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四、代表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3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築物;
2、28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3、單體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的建築工程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房屋建築、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4、特級資質的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註: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Ⅲ 誰能給我一個比較全面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樣本
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准和交納期限,按國家 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 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壹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經辦人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出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地址:
證件號碼: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租房合同承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地址:
證件號碼: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於年 月 日訂立本租房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上海市 路 弄 號 室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滬房地浦字第
號)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 房內設備另立清單租房合同,清單租房合同與本租房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乙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
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 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 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乙方每 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抬頭的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賬 號:
抬 頭:
3、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 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准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租房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並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閱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
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 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 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 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 租賃場所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設備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 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 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系,工程完畢後應通知甲方檢查。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於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 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戶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 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 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為:
(1) 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為;
(2) 給甲方或其他租戶(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 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1、 甲乙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採用書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號、地址及總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發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 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 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3、 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 違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條規定的;
5、 給其他租戶(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戶(業主)反映強烈的;
6、 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 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 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說明
1、 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租房合同簽訂後,租賃期開始前,由於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於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設備、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並經甲方檢查認可後由甲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中介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註: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Ⅳ 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各占工程總造價的多少
一般民用建築:人工費18-21%,材料費50-55%,機械費8-11%,其餘就是安全文明、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
工業建築主要是設備價值大些。
人工費13-16%,材料費(含設備)62-68%,機械費5-8%,其餘就是安全文明、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
工程造價就是指工程的建設價格,是指為完成一個工程的建設,預期或實際所需的全部費用總和。
從業主(投資者)的角度來定義,工程造價是指工程的建設成本,即為建設一項工程預期支付或實際支付的全部固定資產投資費用。
這些費用主要包括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建築工程及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期利息、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這項費用目前暫停徵收)。
盡管這些費用在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中,按照新的財務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核算新增資產價值時,並沒有全部形成新增固定資產價值,但這些費用是完成固定資產建設所必需的。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工程造價就是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從承發包角度來定義,工程造價是指工程價格;
即為建成一項工程,預計或實際在土地、設備、技術勞務以及承包等市場上,通過招投標等交易方式所形成的建築安裝工程的價格和建設工程總價格。
在這里,招投標的標的可以是一個建設項目,也可以是一個單項工程,還可以是整個建設工程中的某個階段,如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建設項目的設計,以及建設項目的施工階段等。
(4)市政工程機械租賃合同擴展閱讀:
具體內容
按工程不同的建設階段,工程造價具有不同的形式:
投資估算
投資估算是指在投資決策過程中,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託的咨詢機構根據現有的資料,採用一定的方法,對建設項目未來發生的全部費用進行預測和估算。
設計概算
設計概算是指在初步設計階段,在投資估算的控制下,由設計單位根據初步設計或擴大設計圖紙及說明、概預算定額、設備材料價格等資;
編制確定的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交付生產或使用所需全部費用的經濟文件。
修正概算
在技術設計階段,隨著對建設規模、結構性質、設備類型等方面進行修改、變動,初步設計概算也作相應調整,即為修正概算。
施工圖預算
施工圖預算是指在施工圖設計完成後,工程開工前,根據預算定額、費用文件計算確定建設費用的經濟文件。
工程結算
工程結算是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建設單位辦理己完工程價款的清算文件。
竣工決算
建設工程竣工決算是由建設單位編制的反映建設項目實際造價文件和投資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驗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基本建設項目經濟效果的全面反映,是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辦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據。
參考資料:工程造價-網路